山东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综合实践教学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实践教学大纲
一、说明
本大纲适用山东开放大学系统,开设本课程的地方电大。
关于行业教学点,本课程大纲将由开放大学根据行业统一教学计划另行制定、颁发。
二、毕业实践的性质与任务
毕业实践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活动。是汽车专业最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通过毕业实践,使学生进一步巩固和加深理解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开阔视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并使学生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独立完成职业岗位工作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迅速适应职业岗位要求创造条件。
三、毕业实践课程教学目标
(一) 知识目标
掌握一般汽车维修企业的组织管理、生产工艺、维护与修理技术、故障诊断与排除能力,检测与检验技能,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二) 能力目标
能够应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维修生产一线对所从事的本专业相关的工作,具备相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三)素质目标
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劳动观和技术观。明确所从事的工作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培养学生树立严谨求实,统筹兼顾的大局观,学会处理工作中出现复杂问题的综合协调能力。
四、毕业实践的内容和要求
在毕业实践时间有限的前提下,各试点单位可根据本专业毕业生人数、当地对不同的需求情况,并考虑毕业生个人的意愿及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毕业实践计划,确定相应的实践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1. 了解汽车维修企业的经营、组织、管理模式;
2. 认识汽车维修工作的性质和范围;
3. 熟悉汽车维修工作的总体工艺流程;
4. 熟悉汽车维修工作的安全生产规范及管理;
5. 掌握汽车一、二级维护的工艺操作和技术条件;
6. 掌握一般的汽车修理的工艺操作和技术条件;
7. 掌握常见的汽车故障的诊断方法和排除能力;
8. 熟悉用专用设备对汽车系统进行检测;
9. 熟悉汽车维修质量控制的方法及质量检验的技术标准;
10. 通过相关工具、设备的正确使用,结合具体维修作业、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和动手能力。
五、毕业实践的指导教师
1.毕业实践课程每位学生必须配备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毕业实践的工作任务。
2.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本科以上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汽车专业教师、技术人员担任。
3.指导教师由地方电大遴选、确定并备案。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级电大负责。
4.一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以10人为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专职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指导人数,以15人为上限。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根据情况酌减。
5.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实践的全过程。其对实践内容选择、实践报告的质量负有指导、监督的职责,并负责对学生毕业实践过程、成果签署意见并给出学生毕业实践的初评成绩。
六、毕业实践教学方式
毕业实践活动提倡采用多种形式,从当地和学生的实际出发,建议以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作为实践的基地,学生则以指导教师助手的身份直接参与生产实践活动,学习专业技能,练就岗位能力。如果可能最好选择一些能在毕业实践期间根据大纲及学生岗位方面的要求进行轮岗。
七、毕业实践的成绩评定
(一)、毕业实践活动成果提交
毕业实践活动全部结束,要求提交:实习单位鉴定、技术报告。
实践单位的鉴定应由实践指导教师填写,并有亲笔签名、盖实习单位公章。
技术报告应包括:
1.所在实践项目的概况;
2.实践期间的主要业绩;
3.把实践期间学到的新知识用文字表达出来;
4.实践总结。总结本次实践活动的收获和体会;
5. 对汽车维修中某专项工作的认识与见解,包括生产工艺、故障诊断、检测技术等方面。
(二)、毕业实践活动成绩评定
毕业实践活动的成绩应根据学生在毕业实践活动的表现,实践单位鉴定、实践任务完成情况由指导教师的给出初评成绩、由地市级以上的电大专业责任教师组成工作小组,对每个学生进行审核。
毕业实践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分评定,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毕业实践态度端正,实践活动中表现良好,圆满完成预订的实践任务;提交实践成果齐备,装订规范;实践总结内容全面、合理,有个人独立见解,条理清楚、文章通顺,字迹工整,图面整洁,无错误。
良好:毕业实践态度端正,实践活动中表现良好,完成预订的实践任务;提交实践成果齐备,装订规范;实践总结内容比较全面、合理,有一定的个人独立见解,条理清楚、文章较通顺,字迹工整,图面整洁,无大错误。
及格:毕业实践态度基本端正,能够参加毕业实践活动,能够完成预订的主要实践任务;提交实践成果基本齐备,装订基本规范;实践总结内容基本合理,条理基本清楚、文章较通顺,字迹比较工整,图面比较整洁,无原则性错误。
不及格:未达到上述及格条件的为不及格。
八、毕业实践的组织实施
1.毕业实践课程不得免修。修完本专业全部主干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毕业所需最低学分80%以上的学生可以参加毕业实践。
2.毕业实践课程由国家电大统一制定“毕业实践教学大纲”,省级电大根据“毕业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制定本省的“毕业实践实施细则”,地市级电大或教学点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地市级电大或教学点负责毕业实践成绩的初审和汇总;省级电大负责验收,国家电大组织对验收结果进行终审,终审后确定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汽车专业集中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综合实践环节是开放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培养面向基层的应用型高等专业人才的一个必要教学形式。通过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活动,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作风,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是学生对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实践成果的全面总结,是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的具体验证。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汽车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山东电大的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本专业的综合实践环节分为两部分:一、毕业实践,二、技术报告(作业)。
第一部分 毕业实践
教学目的:
毕业实践环节是对学生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进行全面的总结和巩固;对专业课程实训基本内容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综合训练。旨在培养学生在汽车维修实际工作中的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
内容及要求:
1、了解维修企业的经营、组织、管理模式;
2、认识维修工作的性质和范围;
3、学习了解掌握实际的维修工作总体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规范;
4、通过实际工作全面巩固课堂中的理论知识;
5、通过实际动手综合应用专业实训课程中的教学内容;
6、通过对设备、工具的正确使用,结合汽车维修作业,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
具体安排:
毕业实践内容本期安排6周。
该环节组织由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安排学生到符合条件的维修企业或单位进行并报山东电大备案。
毕业实践中应选派具备资格的实习教师或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考核方式:
1、实习总结
实践环节结束后,由学生独自完成实习总结报告。字数在2000字左右。
2、实习鉴定
实践环节结束后,由实习单位负责人根据学生实习情况写出评语,并由实训指导教师分别视其情况对学生作出鉴定。
3、根据实习总结和实习鉴定进行综合评定(一般分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类),凡评定为不及格者不得参加下一步技术报告环节内容。
第二部分 技术报告
技术报告(作业)是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对学生所学理论知识理解和运用的综合检验。旨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其专业素质得到提升。
选题:
(一)选题要求
1、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课题和方式可以多样式,选题要符合教学要求, 其核心内容要与专业实际相联系。”
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结合本人工作实际,确定选题。选题经指导小组审查后,一般不再变动。
根据电大规定,选题确定后由教学点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教学点教学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存档备查(国家电大统一表格)
选题前应对学生进行集中辅导,选题难度、大小要适中,以在规定时间内,经努力可完成为宜。
选题、审题工作应在进行技术报告(作业)之前完成并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提前做准备。
(二)选题原则
1、选题必须符合汽车专业(维修)方向的培养目标,体现专业特色。
2、选题要符合现代汽车维修的新理念,要结合本地区的技术标准和行业管理的要求。
3、选题不易过大,过高,要符合专业实际和维修生产实际。
学生资格:
根据电大要求,原则上凡修完专业全部必修课,且已修完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经申请得到分校(工作站、教学点)批准,方可参加技术报告(作业)实践教学环节。技术报告(作业)为本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技术报告(作业)要求:
1、学生工作量
根据山东电大要求,技术报告任务量要适中,本期以4周为宜。
写作要求:
技术报告(作业)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杜绝一切抄袭和剽窃。
技术报告(作业)主要内容包括: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专业所需图表、数据等相关材料。
技术报告(作业)字数一般在5000字左右。
技术报告(作业)要统一格式、统一封面、统一使用A4纸进行打印和装订,不得交复印件。
技术报告内容要突出联系专业特点,要与现代维修理念相适应,并体现科学性、实用性和学术性。
指导教师:
应由分校(工作站、教学点)根据山东电大的具体要求(任职资格、工作内容、上报要求),选派指导教师,并由教学点相关部门牵头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和指导该项工作。对指导教师工作要进行全过程管理,并提出具体指导方式和过程监控要求。
成绩评定:
本专业属于开放专科,其技术报告原则上不安排答辩内容。由责任教师及有关人员成立评议小组,结合指导教师的初评成绩,根据电大“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成绩评定考核标准”写出评语,并以百分制给出最终成绩。
如发现抄袭现象,按作弊处理。初评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应在学籍有效期内完成。
第三部分 监控与管理
毕业实践管理:
组织管理: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要成立工作小组领导和组织该项工作,并选派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具体指导。
实施管理: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要根据培养目标制定出具体实习计划(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实习内容、时间安排及考核标准等)并加以实施。
实习场地: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要选择符合专业要求的企业或单位(最好为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进行。
实习考核:要按实施细则要求,认真考核,严格执行。
技术报告管理:
1、组织管理:
(1)技术报告(作业)管理要坚持山东电大的三级管理原则,即:山东电大教务处、教学部、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分级管理,层层把关。
(2)成立山东电大汽车专业毕业技术报告(作业)工作指导小组。
(3)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也应相应成立技术报告(作业)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组长应由分校(工作站、教学点)主管教学的校长担任,小组成员由主管教务或教学管理的主任、分校专业指导教师、负责综合实践教学的教师担任。
有关分校应在上一学期18周前将综合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工作小组名单、指导教师名单报专业责任教师审核后,上交教学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
2、学生资格确认:
实践环节开展前一学期末开始进行组织布置,学生参与选题之前,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要对提出申请的学员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要求修满全部课程学分的80%。
3、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任职资格:
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电大教学情况;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该专业教学经历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
指导教师工作量:
为了保证综合实践教学的教学质量,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要严格控制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专职教师不多于15人,兼职教师不多于10人。
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应认真负责,树立正确教育思想,要针对学生技术报告写作全过程,制定技术报告进度计划,认真指导学生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及时检查学生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按照技术报告初评成绩评分标准及该专业综合实践教学实施细则要求,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对实际完成情况要做好记录。
4、成绩评定(参见前文第二部分技术报告内容)
工作流程:
1、前一学期期末:专业责任教师对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进行动员培训。
2、前一学期18周之前: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对学员进行资格审查,分校(工作站、教学点)上报指导教师申请表(专业责任教师要在申请表上签名)。
3、前一学期18周:山东电大对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4、前一学期18周后:指导教师确定后,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工作小组根据学员选题意向,进行分组。由分校(工作站、教学点)教学管理部门填写“初步选题审报表”的完善意见并存档。
5、本学期1-10周:指导教师对学员进行毕业实践和技术报告写作的指导。
6、本学期第6周: 教学部安排期中检查。
7、本学期16周前:分校初审技术报告。
8、本学期16周后:毕业作业工作小组对技术报告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