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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全省电大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鲁电大政发〔2012〕137 号

关于2012年下半年全省电大开放教育

学籍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大企业电大,直属学院,直属学习中心,直管县级电大(教学点):

根据中央电大、省电大2012年教务工作部署,现将2012下半年全省电大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位审核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秋季开放教育本科学生学位申请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上报学位申请前,各电大要按照各专业学位申报条件(学位成绩要求、学位材料要求、学位材料上报时间)做好学生学位预审工作,将符合申请学位条件学生的毕业生成绩单和相关学位课程成绩单集中打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报。

(二)各电大要按规定的学位申请标准和申报方式,认真核对学生姓名、性别、学号全码与申报专业学位是否相符,审核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中需上报以申请人身份证号命名的电子照片一张)上报到省电大教务处学籍科。

(三)所有申请学位的学生都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填写学生的政治面貌、籍贯(籍贯到市,如ⅹⅹ省ⅹⅹ市)。

(四)上报的学位材料需按人、分专业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填写学员姓名和申请专业名称。

(五)关于“开放教育学习指南”课程的说明。中央电大对各专业统一设置“开放教育学习指南”课程,统一教材,但该课程不列入申请学位统设必修课程范畴。

(六)CPS1.0版教务管理系统学位申请注意事项

CPS1.0版教务管理系统学位申请与老版教务管理系统不同,学生学位申请与学生毕业审核工作同步进行。学生的学位论文指南、毕业论文和相对应专业学位外语成绩不再由省校统一录入,各电大必须与专业规则其它课程一样对以上课程进行选课、报考操作。学生毕业论文、学位论文指南成绩由各教学点自己录入,学位外语成绩由各市级电大汇总后上报省电大教务处考务科,由考务科负责录入成绩。以上条件都符合相关专业学位申请标准后,学生才能在毕业审核时同步申请学位。

(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士学位审批表》见附件1。

二、 “双免”申报

(一)对老版教务管理系统教育部统考免考和中央电大课程免修免考(以下简称“双免”)的操作,各电大应按中央电大下发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免修免考操作手册》要求在教管系统中认真填报数据,务必于2012年9月5日前将数据上报到省电大学籍科邮箱kfk2008@126.com。

(二)对CPS1.0版教务管理系统“双免”的操作,各电大要按照《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系统(CPS1.0版)培训教材》要求进行相应数据填报,务必于2012年9月7日前将相关数据从分校平台提交确认,将数据上传到省校平台进行复审。

(三)各电大要认真填写申请“双免”的学生登记表,登记表要按照学生年级、学习层次、专业进行排序。

(四)所有申请“双免”的学生,都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省电大教务处学籍科进行审核,无证明材料的学生将不予办理相关免考。

(五)“双免”的申请上报,必须在该课程完成课程注册或选课并选课确认后才能进行。

(六)各电大逾期不报,省电大将不再单独接收学生“双免”数据。

(七)“双免”的相关文件和具体要求如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电校教[2002]1号)、《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学生参加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考试的实施办法》(电大教[2005]7号)、《关于全国网络教育统考科目与对应试点专业教学计划课程免修免考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大教[2006]90号)、《关于英语Ⅱ(2)课程免修免考的通知》(电校教[2008]35号)。

(八)《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教育部统考免考和中央电大课程免修免考登记表》见附件2。

三、学籍异动

(一)各电大应严格按照中央电大印发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异动管理工作规程》要求填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自愿退学申请表》等学籍异动表格,同时按照学生专业、年级和本专科学习层次分类汇总,加盖学校公章后将书面材料上报省电大学籍科。

(二)各电大于2012年9月7日前上报老版教务管理系统学生学籍异动书面材料。

(三)对2012年春季(含2012年春季)前入学的CPS1.0版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的学籍异动数据,各电大务必于2012年9月14日前将数据从教学点、分校平台提交到省校平台进行审核,并将加盖学校公章的书面材料在9月14日前上报省电大教务处学籍科审核备案。

(四)2012年秋季新生的退学学籍异动,在2012年秋季新生数据下发后一周内截止上报,各电大务必将退学数据从教学点平台中提交到省校平台进行审核,将加盖学校公章的书面材料上报省电大教务处学籍科审核备案。

(五)按照中央电大学籍异动管理工作规程要求,学生可自愿退学,但学籍即告终止,不允许再复学。

(六)申请省级转学的学生,按照中央电大省级转学规定,务必于2012年9月14日前提交相应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及证明材料到省电大进行审核备案,办理省级转学手续。

(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自愿退学申请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学籍异动汇总表》分别见附件3、4、5、6。

四、学生选课

(一)根据中央电大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的要求,2007年春季开始,进入CPS1.0版教务管理系统的学生必须先进行选课并确认后才能进行报考并录入成绩。因学生选课与确认与学生考试密切相关,各电大务必严格按照各注册专业的专业规则进行学生选课并确认,避免漏选课、漏确认情况的发生。

(二)中央电大下发的《关于报送开放教育学生课程注册数据的通知》(电大教[2008]17号)规定,各省级电大必须按要求完成学生课程注册(学生选课),并及时将教务管理系统(JWGLNET5.71版、CPS1.0版)中相关课程注册(学生选课)数据提交中央电大教务处教学管理数据中心。中央电大每年春季接收课程注册(学生选课)数据截止时间为4月15日,秋季接收课程注册(学生选课)数据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三)根据中央电大相关规定,对CPS1.0版教务管理系统学生选课工作,各教学点必须在2012年10月14日前将学生选课数据在教学点平台进行确认,届时省电大将关闭各教学点选课及确认权限。

(四)CPS1.0版教务管理系统学生选课注意事项

1、各教学点选课确认前,请认真核实选课数据是否准确。选课确认后,选课数据将无法修改或删除。

2、CPS1.0版教务管理系统本科学生如申请学位,各市级电大务必要在学生学位外语课程选课、报考完成学期上报学生的学位外语成绩,由省电大教务处考务科录入成绩。

3、各专业规则中如没有学位外语课程,学生选课时可从集体选课中选择相应课程。

4、学生所学专业规则的所有课程只能进行一次选课,不允许重复选课并选课确认,否则将影响学生按期毕业。学生所选课程当学期考试如不及格,该课程在下学期只需重新进行报考,无需重新选课。

五、毕业审核

(一)老版教务管理系统毕业审核工作

各电大要提前安排毕业预审,统计好应毕业审核的学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到省电大进行集中毕业审核,做好遗留生的毕业审核工作。

(二)CPS1.0版教务管理系统毕业审核工作

1、省校审核是对所有符合学制、学籍不满8年且在籍,奖惩条件符合相关要求的所有学生进行审核,并形成毕业审核与学位审核结果。教学点、分校平台可同步看到省校毕业审核结果。省校也可在发现学生成绩有疑义,进行成绩更动后重新审核有疑义的学生。

2、教学点、分校平台审批是对提出毕业、学位申请的学生进行的二级审批,与学生毕业审核是否通过无关。各级平台操作员可以在毕业审核初审结束后,根据审核结果再确定是否批准学生提出毕业申请。教学点平台操作员可以根据学生具体需要,统一进行毕业审核申请和学位审核申请。

3、省校将教学点提出毕业申请、分校审批确认并省校初审通过的学生审核数据提交中央电大进行毕业终审,中央电大会在两个工作日内给出终审反馈,省校将中央电大终审结果及时反馈到各分校、教学点进行核对、查看。

(三)毕业审核注意事项

1、CPS1.0版教务管理系统要求,在毕业学期所有毕业学生要提出毕业申请,否则省电大将无法把学生毕业审核数据提交中央电大进行审核。

2、学生一旦生成电子注册号后即毕业,不允许学生因各种原因申请作废电子注册号并恢复学籍。

3、未提供电子照片的学生不能参加毕业审核,如学生已毕业并拥有电子注册号,必须当学期办理纸质毕业证书,如不办理责任自负。

4、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管理办法》要求,各电大毕业审核同时必须上报申请不毕业学生名单,并加盖市电大公章。如不按规定时间上报影响到学生申请学位,责任自负。

5、各电大要在省电大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生遗留问题的处理,全省毕业审核和中央电大办证结束后,不再进行个别学生毕业审核和办证工作。

6、属于中央电大在籍生资格清理范畴的学生,如不能提供教育部与中央电大要求的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的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参加毕业审核。

7、各电大必须按要求填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并送交省电大教务处学籍科审核备案。

(四)《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见附件7。

六、照片链接、证书办理

(一)中央电大已于2009年秋季在全国电大实行新的毕业证书颁发办法,要求省电大提供链接成功的电子照片,由中央电大统一打印毕业证、洗印照片、粘贴照片,加盖钢印后下发给各省电大。新老教务管理系统对各电大照片链接提出了具体要求,毕业生生成电子注册信息后,各电大必须将毕业生信息与新华社采集的图像信息链接无误后才能打印毕业证书。

(二)各市级电大提供打印的毕业证书所需电子照片应为蓝底,标准宽高比及尺寸为120×160MM或以上,老版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生电子照片命名以电子注册数据内的“照片文件名”内容为准,CPS1.0版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生电子照片以该生系统内身份证号命名,电子照片后缀名为小写“.jpg”格式,请勿添加汉字或任何标点符号。各电大提交电子照片前务必认真检查照片质量,避免出现照片模糊、马赛克及照片横向等情况。

(三)老版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生电子照片需由各市级电大在市校平台链接后上报;CPS1.0版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生电子照片各市级电大直接上报就可。照片打包时无需分专业及本专科,新老系统电子照片应分开提交。

(四)省电大完成电子照片链接后将集中反馈链接结果,各电大核对后需及时修改及补交电子照片,并于链接结果下发后2个工作日内重新上报,省电大将进行电子照片集中补链,并反馈2012年秋季新、老教管系统毕业生集中照片链接核对名单。

七、信息清理

(一)关于2012年秋季新生基本信息更正

1、根据中央电大学籍工作安排,从2008年春季开始,新生基本信息核对、更正工作从入学后第一个学期内完成,第二学期以后不再进行老生基本信息更正。

2、省级电大上报中央电大截止时间是每年春季5月31日、秋季11月30日。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各电大须于11月2日前到省校教务处学籍科进行修改,并送交相关数据及材料进行复审,逾期不再处理。

(二)关于学生在籍期间发生的基本信息变更

1、学生在籍期间发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文化程度、毕业日期(达到“入学文化程度”的日期,下同)变更不属于上述范畴,允许进行更改。

2、各电大须于11月2日前到省校教务处学籍科进行修改,并送交相关数据及材料进行复审,逾期不再处理。

(三)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生基本信息更正的个例情况(针对老在籍生),如需修改信息,市级电大须提交信息修改书面报告,说明未及时修改原因,主管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并根据更正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更正材料要求

1、信息修改书面报告,报告中注明信息变更及信息录入错误的具体数量,主管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2、根据学生学籍状态,填写对应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见附件8-9),主管校长、经手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3、根据更正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如需对学生的性别、民族进行更正,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或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内常住人口登记卡)。

(2)如需对学生入学文化程度及毕业时间更正或变更,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网查结果。

(3)学生在籍期间发生的姓名变更,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内常住人口登记卡和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如户口本复印件上有曾用名信息,可不提供户籍证明)、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该生所在页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入学文化程度对应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网查结果。

(4)学生在籍期间发生的身份证号变更,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事项告知函复复印件或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复印件、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该生所在页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入学文化程度对应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网查结果。

(5)如需对学生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含身份证号非正常升位,但非身份证号变更)进行更正,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内常住人口登记卡和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该生所在页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入学文化程度对应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网查结果。

(6)所有复印件须为A4纸规格,非A4纸规格的复印件须粘贴于A4复印纸上,复印件上标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主管校长、经手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依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的顺序装订。

(7)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一式两份,市电大分开装订,不允许混在一起。

鉴于部分电大反映,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认为户籍证明可由派出所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不再予以出具户籍证明,有此类情况者,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即可。

(五)《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新生基本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籍生基本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分别见附件8、9。

八、图像采集

(一)各电大要高度重视学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要及时安排辖属教学点进行学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务必于学生入学后一、二学期内采集完毕。

(二)新华社将图像信息采集的光盘下发后,各电大要及时组织教学点进行学生基本信息的核对,并将图像信息的勘误反馈给新华社以便及时进行改正。

(三)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有误,可以申请更改。各电大可向省电大集中报送一次更正信息,各电大填写《网站图像信息更新表》,提供16K以内的jpg图片,并以“姓名+电子注册号”命名。

(四)各电大上报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更正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中央电大网站图像信息更新表》见附件11。

九、证书更换

(一)各市电大收到学生毕业证书后,要在第一时间发放到学生手中,严禁以任何理由扣押、缓发。如学生发现本人毕业证书照片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需携带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学点提出更换申请。各市电大将更换毕业证书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送交省电大进行审核,并填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基本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经省电大审核,如学生毕业证书照片信息确有错误,可按中央电大相关要求进行更换。

(二)学生更换毕业证需重新提供本人电子照片一张,由省电大从教务管理系统中重新进行电子照片链接,同时向中央电大提交更换毕业证书学生的打证数据、修改数据和电子照片,并将证明材料、已颁发的毕业证书、学生学习成绩单和花名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基本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此表需省电大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邮寄到中央电大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进行审核。中央电大收到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后,进行审核。如情况属实,将为学生重新颁发毕业证书。

(三)各电大上报更换毕业证书申请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四)《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基本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0。

十、毕业证明

(一)毕业证书是学生获取学历的证据,学生遗失后,不再补发。如学生提出申请,可出具毕业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毕业证明书由中央电大出具。学生办理毕业证明书须向省电大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办理毕业证明书审批表》见附件12。

(三)各电大上报办理毕业证明书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士学位审批表

2、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教育部统考免考和中央电大课程免修免考登记表

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自愿退学申请表

5、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省际转学审批表

6、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学籍异动汇总表

7、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

8、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新生基本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

9、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籍生基本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

10、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基本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

11、中央电大网站图像信息更新表

1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办理毕业证明书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开放教育 学籍管理 通知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12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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