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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普通中专 职业中专 成人大专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时提交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处),省直有关部门教育处,省属普通中专,各成人大中专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办发【1995】38号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委员会鲁教职字【1996】8号、山东省教育委员会鲁教成字【1997】6号和鲁教职函【2007】2号文件要求,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强化信息时代毕业生的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全省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大专毕业生进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时原则上须提交山东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山东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教材和考核系统于2007年完成了升级改版工作。新版教材分为六个模块,内容紧跟当前计算机技术发展步伐,内容新颖,针对性强;新版考核系统基于互联网开发,考试方式灵活,技术先进,满足了学生学习、掌握计算机知识的实际需要。各学校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组织学生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巩固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 各学校计算机相关专业的毕业生,电子注册时须提交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合格证书;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须提交初级以上合格证书。
三、 组织领导。由省教育厅职成处与省计考办的有关同志组成联络工作组,负责审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
四、 其它政策规定。根据鲁人发【2002】9号文件的有关文件规定,获得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合格证书、中级合格证书后,可以在职称计算机考试中的“中文windows98操作系统、Word97中文处理、excel97中文电子表格、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和wps office办公组合文字处理”等模块中分别免考1类和2类。


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