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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和广告学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国开教函〔2016〕12号 )

各分部、各相关学院:

近期武汉大学正式向我校发函表示2016年4月起不再与我校合作开展学位授予工作。经过我校与武汉大学多次沟通协商,武汉大学同意接受2016年毕业生的学位授予申请,2017年起不再接受毕业生的学位授予申请。

为保证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序衔接,防控办学风险,经学校研究决定,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和广告学专业学位授予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1月和7月毕业的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和广告学专业本科学生可继续申请武汉大学的学位,学位申请条件、程序和要求按照相关专业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各分部、学院必须在2016年9月20日前将相关专业学位申请材料报送至总部。

二、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和广告学专业本科学生,不能继续申请武汉大学学位,学位授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2016年毕业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生,也可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时,学位申请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按照《关于国家开放大学工商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会计学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教〔2016〕12号)执行。

国家开放大学将在门户网站公布上述三个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政策变化和要求,请各分部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告知学生,做好解释说明,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详情:http://www.ouchn.edu.cn/Portal/NotificationDetail.aspx?NotificationId=7197aded-7d10-4992-9ffc-909f334db5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