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电校教〔2008〕35号
关于英语Ⅱ(2)课程免修免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八一学院、总参学院、西藏学院、残疾人教育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及《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学生参加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程考试的实施办法》(电校教〔2005〕7号)的精神,现将英语Ⅱ(2)课程免修免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教育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含)以上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和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非英语类专业学生(界定标准见教高〔2004〕5号附件),可免修免考英语Ⅱ(2)。此类学生可从“应用写作(汉语)”、“大学语文”和“自我发展与团队管理”三门课程中任意选学一门,参加中央电大考核通过并以此替代英语Ⅱ(2)课程的学分。
二、用于替代英语Ⅱ(2)的选学课程不得重复计入毕业总学分。
三、本次调整自2009年春季开始实施。2004年春季(含)以后注册入学的学生可按照此方案执行。非第一款所述两类学生和2004年春季以前注册入学的学生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四、教务管理系统(JWGL NET版/2006版)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请各地电大做好相关工作。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与中央电大教务处联系。
联 系 人:黄 沛
联系电话:(010)66490570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电大 课程 免修免考 通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12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