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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大[2014-188]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巡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鲁电大政发〔2014〕188号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全省电大开放教育期末考试

巡考工作的通知

各市级(直管县)电大,省电大各处室、学院:

2014至2015学年第一学期全省电大开放教育期末考试定于2015年1月16日至19日进行。为切实做好全省电大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市级电大巡考

(一)各电大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开放大学、省电大各项考试工作部署,按照《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开放教育考试工作的意见》(鲁电大政发〔2013〕207 号)和2014年全省电大工作会议以及全省教学教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各电大要高度重视巡考工作,针对考试密级高、课程多、考核情况复杂等特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周密的巡考计划和实施方案。要强化领导、健全组织、落实制度,不断增强警示意识,严肃考风考纪、严查“三证一单”,确保试卷安全,抓好考试各环节的落实,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开放大学和省电大考试要求上来,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进行。

(二)各电大要做好人员选聘和考前培训,应选派综合素质高、精通业务、认真负责的同志承担巡视工作。巡考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巡检质量。对巡视期间发现的各种舞弊行为和违纪现象,要大胆管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突发事件和重大考试事故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最大限度消除不良影响,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机密级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

二、省电大巡考工作

(一)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和省电大工作部署,本次考试继续向各市及直管电大派遣巡视员,统一采取巡考、蹲考、重点抽查等办法开展巡查。巡视员要忠于职守、秉公履职,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深入检查,以“钉钉子”的精神完成好巡考任务,确保“二十个必查必防”落到实处。

(二)为做好巡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继续从有关处室、学院抽调教职工参加,具体人员和巡考地点视需要确定。

(三)巡考工作以组为单位进行,巡视组由2至3人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原则上,组长由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含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成员由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四)巡视组须在2015年1月16日前到达目的地,省、市电大巡考员要按照《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巡考工作手册》规定的项目对各考点进行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并撰写巡考报告。

(五)本次巡考仍采取重点环节检查、巡视与蹲考相结合的办法。组长要统筹安排好所负责考点的检查,督促巡视员落实巡考要求。各巡视组必须完成开放教育4门统开课程的蹲考,并认真填写蹲点考场监考记录表(见巡考手册),巡考结束后交教务处考务科。

(六)巡考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认真履责,按照“二十个必查必防”要求完成巡检任务。考试期间,要主动配合各电大工作,对异常和突发问题要快速应对、协助解决,并及时向省电大报告。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要责其立即改正,对舞弊替考、包庇从容、里外串通等严重违纪行为,要敢于负责,严肃查处,绝不放纵。

(七)请各处室、学院于2014年12月30日前将巡考人员名单报教务处考务科。2015年1月14日下午2点在经十一路21号校区二楼会议室召开全体巡考人员动员培训会,布置巡考任务,公布巡视组人员名单和巡视地点。2015年1月20日下午2点在舜耕路10号校区二楼会议室召开巡考汇报会,请各巡视组长按时参加,并提交巡考工作总结。

附件:2015年1月期末考试巡考各处室、学院人数安排表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2014年12月22日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印发

附件

2015年1月期末考试巡考各处室、学院人数安排表

序号

负责部门

派出巡视人数

备注

1

教学与督导处

5


2

招生与系统建设办公室

1


3

办公室

2


4

组织部、人事处

2


5

纪委

1


6

宣传部

1


7

科研处

1


8

教材发行中心

2


9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3


10

东校区管理办公室

1


11

学生处

2


12

财务处

2


13

经济管理学院

3


14

会计学院

3


15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3


16

文法学院(基础部)

2


17

教务处

10


合计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