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八一学院、总参学院、空军学院、西藏学院、残疾人教育学院:
中央电大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经研究决定试行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省级电大根据试行情况于2012年3月30日前对本预案的修改意见反馈中央电大考试中心。
2.根据本预案的精神,请各省级电大完善本省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并将应急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1月13日前报中央电大考试中心备案。
3.要求各省级电大对本次考试组织工作存在的隐患进行梳理,做好预防工作。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 洋 王冬鸥
联系电话:(010)57519085
传真电话:(010)57519083
电子邮箱:csc@crtv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考试中心
邮政编码:100039
附件: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中央电大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电大”)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以下简称“考试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指导和规范电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利益,建立、健全各级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电大系统考试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试卷保密安全管理规定》和《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电大考试组织过程中所涉及各环节发生的可能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依法监管。各级电大考试机构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加强考试各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考试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电大考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国电大考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各省级电大、地市分校及考点应分别成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本辖区内考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考点应急小组应当协调公安、保密、卫生、电力、通信等部门参加。
3.分级控制、快速反应。根据考试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波及范围,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考试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一)自然灾害
由于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台风、洪水等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二)事故灾难
由于火灾、建筑物倒塌、供水供电事故等殃及学校的事故灾难,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三)公共卫生事件
由于大面积暴发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四)社会安全事件
由于恐怖袭击、集体闹事、集体罢考、围攻冲击考点等事件导致考点外围环境混乱,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五)责任事故
由于试卷被盗、试卷丢失、试卷泄密等事件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考点考试组织混乱、管理失控,导致考试质量无法保障、社会影响重大的事件;由于交通事故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三、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电大考试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按照各级电大参与处理的程度将考试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和预警事件(Ⅳ级)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考试突发事件(Ⅰ级)
由中央电大直接参与处理的考试突发事件为特别重大考试突发事件。如以下事件:
1.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造成全国范围内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2.由于试卷被盗、试卷丢失、试卷泄密,性质为蓄意,而且通过网络迅速扩散,导致全国范围内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3.被新闻媒介曝光、而且社会影响极坏的各类考试违规违纪事件。
4.其他不可预测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二)重大考试突发事件(Ⅱ级)
由省级电大直接处理的考试突发事件为重大考试突发事件。如以下事件:
1.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造成本省范围内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2.由于试卷被盗、试卷丢失、试卷泄密,只扩散至本省,导致全省范围内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3.被当地新闻媒介曝光、没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各类考试违规违纪事件。
4.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突发事件。
(三)较大考试突发事件(Ⅲ级)
由地市分校或考点直接处理的考试突发事件为较大考试突发事件。如以下事件:
1.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本考点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2.由于试卷被盗、试卷丢失、试卷泄密,而且未扩散,导致考点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3.由于交通事故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试组织混乱、管理失控,导致考点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4.其他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
(四)考试预警事件(Ⅳ级)
考点发现有突发事件迹象但并未呈现出来的事件为考试预警事件。如以下事件:
1.失、泄密事件。电大考试前监测到试题和标准答案存在失、泄密可疑迹象,需进一步核实的。
2.其他突发事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或考点所在地人民政府启动有关应急预案,可能导致考点的考试难以正常进行的。
3.考点应急处理小组认定的其他考试预警事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级电大应成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统考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快速有效地处理考试突发事件,将其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一)中央电大
1.应急小组
中央电大应急小组是负责全国电大范围内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组 长:分管考试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校长办公室、考试中心、教务处、纪检、新闻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订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Ⅰ级考试突发事件的确定,实施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善后处理;
(3)指导省级电大对Ⅱ级及以下考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4)及时向教育部报告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展。
(二)省级电大
1.应急小组
省级电大应急小组是负责本省电大范围内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组 长:分管考试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校长办公室、考试、教务、纪检、新闻等方面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本省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订本省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Ⅱ级考试突发事件的确定,实施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善后处理;
(3)指导考点对Ⅲ级及以下考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4)及时向中央电大报告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展。
(三)地市分校及考点
1.应急小组
各地市分校及考点应急小组是负责本辖区内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组 长:分管考试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校长办公室、考试、教务、纪检、宣传等方面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本地区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定本地区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Ⅲ级和Ⅳ级考试突发事件的确定,实施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善后处理;
(3)向省级电大报告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展报告工作,必要时可同时直接向中央电大报告。
五、预警与监测
(一)预警
各省级电大应急小组成员应在考试之前就及时了解考生及整个考区的动向,应急突发事件工作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掌握本区域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包括考生考前、考中、考后的心理及社会新闻媒体关注状况,如有重要情况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中央电大。
(二)监测
根据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对有关考试安全进行全天候监测。
六、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事件报告
发生考试突发事件后,事发地的地市分校及考点应立即报告省级电大;省级电大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报告中央电大;中央电大视事故程度应上报教育部。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应急处理方案和已采取的处理措施等。
(二)应急响应
考点应急小组在报告考试突发事件的同时,应协调当地公安和保密等部门,立即控制知悉人员范围,判断和确定事件级别,按照预案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及时、果断、有效地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省级电大和中央电大应急小组可根据事件实际严重程度,对事件的等级进行调整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理措施。
1.Ⅰ级响应
发生Ⅰ级考试突发事件后,中央电大应急小组会同省级电大应当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
(1)对登载考试涉密信息的互联网等公共传媒,在第一时间内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阻止考试涉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2)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发布有关信息,及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和善后等工作。
(3)组成调查组赴事发地协助、督导案件查处和应急处理工作。
(4)依法追究对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5)及时向教育部报告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2.Ⅱ级响应
发生Ⅱ级考试突发事件后,省级电大应急小组会同地市分校及考点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
(1)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发布有关信息,及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和善后等工作。
(2)组成调查组赴事发地协助、督导案件查处和应急处理工作。
(3)依法追究对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4)及时向中央电大报告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3.Ⅲ级响应
发生Ⅲ级考试突发事件后,地市分校及考点应急小组应当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
(1)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发布有关信息,及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和善后等工作。
(2)组成调查组开展案件查处和应急处理工作。
(3)依法追究对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4)及时向省级电大报告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4.Ⅳ级响应
各级电大考试考务机构一旦监测到考试突发事件可疑信息的,应立即报告所在地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可疑信息一经确认达到预警级别的,以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发布预警信息,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将事件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三)应急终止
应急响应结束后,由确定考试突发事件级别的应急小组对考试突发事件进行分析论证,判定考试突发事件的影响或者后果得到消除或补救的,可以决定响应终止。
(四)善后处理
各级电大要组织对考试突发事件的原因、社会影响和处理效果进行评估,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
七、应急保障
各级电大要建立健全考试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和本级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支持,保证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交通运输与通信保障
各级电大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考试突发事件应急交通运输和通信保障方案,建立各级电大相关部门组织联络表,安排应急值守车辆,保证联络和应急处理交通运输通畅。
(二)队伍和技术保障
各级电大要针对可能发生的考试突发事件类型,建立与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适应的应急处理队伍和专家队伍,为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物资和经费保障
各级电大要设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用于组建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宣传、培训、演练,配置必要的设备、交通工具,保障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培训和演练
各级电大要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应急培训、演练方案,有重点的组织开展考试突发事件处置队伍和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考试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八、附则
(一)根据本预案,各级电大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实施方案。
(二)本预案指导全国电大考试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本预案由中央电大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2.中央电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附件二: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考试突发事件是指考试中发生严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或造成考试成绩无效的重大突发情况。根据考试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过程、性质、和特征,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责任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现例举如下:
一、自然灾害类
预案1:发生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台风、洪水等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
处置办法:
1.考前一周内,要主动与气象、交通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当地天气和公路畅通情况,在试卷领运过程中,要做好防灾的准备,及时将试卷运达考点,加强试卷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考试期间易发生的自然灾害,应早作准备,制定方案,强化防范措施,确保考试安全。
2.考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考点立即停止考试,对考生进行疏散,配合地方政府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如发生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和压埋的情况,立即上报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
3.考试结束后若发生自然灾害,要妥善安排好考生,加强与公安、卫生防疫部门联系,防止意外发生。
预案2: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考生无法准时到达考点
处置办法:
1.考点应准确统计因灾害无法准时到达考点的考生人数,立即逐级上报。
2.对因自然灾害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做好安抚工作,通知受影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免费参加下次统考,必要时启用备用试卷进行考试。
二、事故灾难类
预案3:因雷击、断电等原因,造成信息网络系统崩溃、设备受损、信息丢失
处置办法:
1.考点要规范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与电力、气象、通信等部门联系,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封闭机房或监控中心,保证考生信息安全。
2.将考生信息备份,认真做好稳定和善后工作;若信息未考盘备份,应立即报告上级考试管理部门,请示处置方案。
3.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时解决工作中薄弱管理环节。
预案4: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殃及学校的事故灾难
1.考试过程中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等突发性事故灾难,应立即停止考试,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紧急组织考生有序疏散,确保考生安全。
2.如发生人员伤亡,拨打120请求救助,若有房屋倒塌和压埋的情况,立即先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力求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3.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并请示上级电大处置方案。
4.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并要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预案5:考试期间出现疫情等因素对考试造成影响
处置办法:
1.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逐级上报。准确统计被感染考生人数,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2.若疫情属于一般性病毒或非传播疾病,可组织考生参加考试,若一时难以查清感染原因的,要做好防疫和隔离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对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要采取隔离措施进行考试,做好相应的防疫工作。
四、社会安全类
预案6:考试期间各考点、考场发现易燃、易爆物品等情况
处置办法:
1.考前和考试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考点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点或将可疑物品带入考点。
2.考点发现危险物品、火灾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公安、消防等部门,及时排除险情。
3.险情一时无法排除或危及考生安全的,经上级考试管理部门同意,可组织考生有序撤离考点。
4.相关部门要加强网络监控,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
预案7:考前和考试中,发生集体闹事、故意损害考试设施、罢考或与监考人员发生冲突
处置办法:
1.考前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诚信考试教育,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自觉维护考试秩序,营造和谐的考试环境。
2.对突发事件,考点要严加防范,及时处置,将事件控制在较小范围。
3.做好考生思想教育和安抚工作,尽快平息事端,对带头闹事、违法人员不准其离开考场,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4.若因监考人员行为不当或工作失误引发的矛盾,要更换监考人员,被更换的监考人员或劝离考场的考生若接触试卷的,在该科考试结束前进行封闭。
5.事件调查处理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
五、责任事故类
预案8:有关考试违纪被媒体曝光事件
处置办法:
1.核实媒体披露内容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2.及时控制现场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初步判断事件性质。
3.若媒体报道内容属实,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中央电大要介入调查。
4.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
预案9:试卷运送途中出现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
处置办法:
1.运送人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试卷安全;
2.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调动车辆替换事故车辆,接管试卷送往考点;
4.若试卷无法按时送往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缓解考生情绪,通知受影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免费参加下次统考,必要时启用备用试卷进行考试。
预案10:试卷在运送途中被盗、丢失
处置办法:
1.运送人员要保护现场,立即向学校领导应急领导小组。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奔赴现场,对事件进行分析判断并决策。若发现已经泄密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逐级上报至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
3.根据泄密严重程度及扩散范围,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方案,于第一时间通知考点采取应急措施。
4.事件调查期间要严格保密,密切监控网上有关信息,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
预案11:试卷在保密室、考点被盗、丢失
处置办法:
1.试卷管理人员要保护现场,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应立即封锁校门,不允许任何人员出入校门,更换试卷保管人员,限制原试卷保管人员活动范围,责成其详细写出书面情况。
3.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对事件进行分析判断并决策。若发现已经泄密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逐级上报至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根据泄密严重程度及扩散范围,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决定处理方案,于第一时间通知考点采取应急措施。
4.事件调查期间应严格保密,密切监控网上有关信息,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
预案12:考试前,发现有集体舞弊情况征兆
处置办法:
1.立即向上级电大考试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2.加强对考生的纪律教育和诚信考试教育,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和防范措施。
3.协助公安部门加强对考点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解决,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预案13:考试中,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
处置办法:
1.准确记录作弊考生人数、违纪事实,作好考生的教育和安抚工作,避免发生冲突。
2.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上报至上级电大考试管理部门,请示处置办法。
3.检看考点及周边环境,防止考点内外相互串通,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作弊。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解决,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4.协助公安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严厉打击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团伙作弊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事件调查处理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各省级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八一学院、总参学院、空军学院、西藏学院、残疾人教育学院:
中央电大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经研究决定试行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省级电大根据试行情况于2012年3月30日前对本预案的修改意见反馈中央电大考试中心。
2.根据本预案的精神,请各省级电大完善本省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并将应急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1月13日前报中央电大考试中心备案。
3.要求各省级电大对本次考试组织工作存在的隐患进行梳理,做好预防工作。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 洋 王冬鸥
联系电话:(010)57519085
传真电话:(010)57519083
电子邮箱:csc@crtv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考试中心
邮政编码:100039
附件: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中央电大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电大”)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以下简称“考试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指导和规范电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利益,建立、健全各级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电大系统考试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试卷保密安全管理规定》和《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电大考试组织过程中所涉及各环节发生的可能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依法监管。各级电大考试机构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加强考试各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考试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电大考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国电大考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各省级电大、地市分校及考点应分别成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本辖区内考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考点应急小组应当协调公安、保密、卫生、电力、通信等部门参加。
3.分级控制、快速反应。根据考试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波及范围,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考试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一)自然灾害
由于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台风、洪水等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二)事故灾难
由于火灾、建筑物倒塌、供水供电事故等殃及学校的事故灾难,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三)公共卫生事件
由于大面积暴发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四)社会安全事件
由于恐怖袭击、集体闹事、集体罢考、围攻冲击考点等事件导致考点外围环境混乱,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五)责任事故
由于试卷被盗、试卷丢失、试卷泄密等事件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考点考试组织混乱、管理失控,导致考试质量无法保障、社会影响重大的事件;由于交通事故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三、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电大考试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按照各级电大参与处理的程度将考试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和预警事件(Ⅳ级)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考试突发事件(Ⅰ级)
由中央电大直接参与处理的考试突发事件为特别重大考试突发事件。如以下事件:
1.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造成全国范围内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2.由于试卷被盗、试卷丢失、试卷泄密,性质为蓄意,而且通过网络迅速扩散,导致全国范围内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3.被新闻媒介曝光、而且社会影响极坏的各类考试违规违纪事件。
4.其他不可预测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二)重大考试突发事件(Ⅱ级)
由省级电大直接处理的考试突发事件为重大考试突发事件。如以下事件:
1.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造成本省范围内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2.由于试卷被盗、试卷丢失、试卷泄密,只扩散至本省,导致全省范围内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3.被当地新闻媒介曝光、没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各类考试违规违纪事件。
4.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突发事件。
(三)较大考试突发事件(Ⅲ级)
由地市分校或考点直接处理的考试突发事件为较大考试突发事件。如以下事件:
1.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本考点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2.由于试卷被盗、试卷丢失、试卷泄密,而且未扩散,导致考点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3.由于交通事故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试组织混乱、管理失控,导致考点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4.其他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
(四)考试预警事件(Ⅳ级)
考点发现有突发事件迹象但并未呈现出来的事件为考试预警事件。如以下事件:
1.失、泄密事件。电大考试前监测到试题和标准答案存在失、泄密可疑迹象,需进一步核实的。
2.其他突发事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或考点所在地人民政府启动有关应急预案,可能导致考点的考试难以正常进行的。
3.考点应急处理小组认定的其他考试预警事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级电大应成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统考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快速有效地处理考试突发事件,将其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一)中央电大
1.应急小组
中央电大应急小组是负责全国电大范围内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组 长:分管考试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校长办公室、考试中心、教务处、纪检、新闻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订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Ⅰ级考试突发事件的确定,实施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善后处理;
(3)指导省级电大对Ⅱ级及以下考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4)及时向教育部报告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展。
(二)省级电大
1.应急小组
省级电大应急小组是负责本省电大范围内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组 长:分管考试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校长办公室、考试、教务、纪检、新闻等方面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本省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订本省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Ⅱ级考试突发事件的确定,实施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善后处理;
(3)指导考点对Ⅲ级及以下考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4)及时向中央电大报告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展。
(三)地市分校及考点
1.应急小组
各地市分校及考点应急小组是负责本辖区内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组 长:分管考试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校长办公室、考试、教务、纪检、宣传等方面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本地区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定本地区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Ⅲ级和Ⅳ级考试突发事件的确定,实施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善后处理;
(3)向省级电大报告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展报告工作,必要时可同时直接向中央电大报告。
五、预警与监测
(一)预警
各省级电大应急小组成员应在考试之前就及时了解考生及整个考区的动向,应急突发事件工作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掌握本区域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包括考生考前、考中、考后的心理及社会新闻媒体关注状况,如有重要情况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中央电大。
(二)监测
根据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对有关考试安全进行全天候监测。
六、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事件报告
发生考试突发事件后,事发地的地市分校及考点应立即报告省级电大;省级电大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报告中央电大;中央电大视事故程度应上报教育部。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应急处理方案和已采取的处理措施等。
(二)应急响应
考点应急小组在报告考试突发事件的同时,应协调当地公安和保密等部门,立即控制知悉人员范围,判断和确定事件级别,按照预案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及时、果断、有效地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省级电大和中央电大应急小组可根据事件实际严重程度,对事件的等级进行调整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理措施。
1.Ⅰ级响应
发生Ⅰ级考试突发事件后,中央电大应急小组会同省级电大应当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
(1)对登载考试涉密信息的互联网等公共传媒,在第一时间内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阻止考试涉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2)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发布有关信息,及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和善后等工作。
(3)组成调查组赴事发地协助、督导案件查处和应急处理工作。
(4)依法追究对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5)及时向教育部报告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2.Ⅱ级响应
发生Ⅱ级考试突发事件后,省级电大应急小组会同地市分校及考点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
(1)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发布有关信息,及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和善后等工作。
(2)组成调查组赴事发地协助、督导案件查处和应急处理工作。
(3)依法追究对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4)及时向中央电大报告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3.Ⅲ级响应
发生Ⅲ级考试突发事件后,地市分校及考点应急小组应当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
(1)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发布有关信息,及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和善后等工作。
(2)组成调查组开展案件查处和应急处理工作。
(3)依法追究对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4)及时向省级电大报告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4.Ⅳ级响应
各级电大考试考务机构一旦监测到考试突发事件可疑信息的,应立即报告所在地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可疑信息一经确认达到预警级别的,以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发布预警信息,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将事件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三)应急终止
应急响应结束后,由确定考试突发事件级别的应急小组对考试突发事件进行分析论证,判定考试突发事件的影响或者后果得到消除或补救的,可以决定响应终止。
(四)善后处理
各级电大要组织对考试突发事件的原因、社会影响和处理效果进行评估,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
七、应急保障
各级电大要建立健全考试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和本级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支持,保证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交通运输与通信保障
各级电大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考试突发事件应急交通运输和通信保障方案,建立各级电大相关部门组织联络表,安排应急值守车辆,保证联络和应急处理交通运输通畅。
(二)队伍和技术保障
各级电大要针对可能发生的考试突发事件类型,建立与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适应的应急处理队伍和专家队伍,为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物资和经费保障
各级电大要设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用于组建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宣传、培训、演练,配置必要的设备、交通工具,保障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培训和演练
各级电大要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应急培训、演练方案,有重点的组织开展考试突发事件处置队伍和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考试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八、附则
(一)根据本预案,各级电大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实施方案。
(二)本预案指导全国电大考试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本预案由中央电大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2.中央电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附件二: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考试突发事件是指考试中发生严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或造成考试成绩无效的重大突发情况。根据考试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过程、性质、和特征,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责任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现例举如下:
一、自然灾害类
预案1:发生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台风、洪水等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
处置办法:
1.考前一周内,要主动与气象、交通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当地天气和公路畅通情况,在试卷领运过程中,要做好防灾的准备,及时将试卷运达考点,加强试卷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考试期间易发生的自然灾害,应早作准备,制定方案,强化防范措施,确保考试安全。
2.考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考点立即停止考试,对考生进行疏散,配合地方政府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如发生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和压埋的情况,立即上报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
3.考试结束后若发生自然灾害,要妥善安排好考生,加强与公安、卫生防疫部门联系,防止意外发生。
预案2: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考生无法准时到达考点
处置办法:
1.考点应准确统计因灾害无法准时到达考点的考生人数,立即逐级上报。
2.对因自然灾害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做好安抚工作,通知受影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免费参加下次统考,必要时启用备用试卷进行考试。
二、事故灾难类
预案3:因雷击、断电等原因,造成信息网络系统崩溃、设备受损、信息丢失
处置办法:
1.考点要规范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与电力、气象、通信等部门联系,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封闭机房或监控中心,保证考生信息安全。
2.将考生信息备份,认真做好稳定和善后工作;若信息未考盘备份,应立即报告上级考试管理部门,请示处置方案。
3.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时解决工作中薄弱管理环节。
预案4: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殃及学校的事故灾难
1.考试过程中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等突发性事故灾难,应立即停止考试,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紧急组织考生有序疏散,确保考生安全。
2.如发生人员伤亡,拨打120请求救助,若有房屋倒塌和压埋的情况,立即先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力求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3.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并请示上级电大处置方案。
4.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并要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预案5:考试期间出现疫情等因素对考试造成影响
处置办法:
1.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逐级上报。准确统计被感染考生人数,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2.若疫情属于一般性病毒或非传播疾病,可组织考生参加考试,若一时难以查清感染原因的,要做好防疫和隔离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对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要采取隔离措施进行考试,做好相应的防疫工作。
四、社会安全类
预案6:考试期间各考点、考场发现易燃、易爆物品等情况
处置办法:
1.考前和考试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考点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点或将可疑物品带入考点。
2.考点发现危险物品、火灾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公安、消防等部门,及时排除险情。
3.险情一时无法排除或危及考生安全的,经上级考试管理部门同意,可组织考生有序撤离考点。
4.相关部门要加强网络监控,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
预案7:考前和考试中,发生集体闹事、故意损害考试设施、罢考或与监考人员发生冲突
处置办法:
1.考前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诚信考试教育,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自觉维护考试秩序,营造和谐的考试环境。
2.对突发事件,考点要严加防范,及时处置,将事件控制在较小范围。
3.做好考生思想教育和安抚工作,尽快平息事端,对带头闹事、违法人员不准其离开考场,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4.若因监考人员行为不当或工作失误引发的矛盾,要更换监考人员,被更换的监考人员或劝离考场的考生若接触试卷的,在该科考试结束前进行封闭。
5.事件调查处理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
五、责任事故类
预案8:有关考试违纪被媒体曝光事件
处置办法:
1.核实媒体披露内容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2.及时控制现场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初步判断事件性质。
3.若媒体报道内容属实,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中央电大要介入调查。
4.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
预案9:试卷运送途中出现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
处置办法:
1.运送人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试卷安全;
2.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调动车辆替换事故车辆,接管试卷送往考点;
4.若试卷无法按时送往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缓解考生情绪,通知受影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免费参加下次统考,必要时启用备用试卷进行考试。
预案10:试卷在运送途中被盗、丢失
处置办法:
1.运送人员要保护现场,立即向学校领导应急领导小组。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奔赴现场,对事件进行分析判断并决策。若发现已经泄密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逐级上报至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
3.根据泄密严重程度及扩散范围,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方案,于第一时间通知考点采取应急措施。
4.事件调查期间要严格保密,密切监控网上有关信息,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
预案11:试卷在保密室、考点被盗、丢失
处置办法:
1.试卷管理人员要保护现场,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应立即封锁校门,不允许任何人员出入校门,更换试卷保管人员,限制原试卷保管人员活动范围,责成其详细写出书面情况。
3.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对事件进行分析判断并决策。若发现已经泄密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逐级上报至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根据泄密严重程度及扩散范围,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决定处理方案,于第一时间通知考点采取应急措施。
4.事件调查期间应严格保密,密切监控网上有关信息,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
预案12:考试前,发现有集体舞弊情况征兆
处置办法:
1.立即向上级电大考试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各省级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八一学院、总参学院、空军学院、西藏学院、残疾人教育学院:
中央电大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经研究决定试行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省级电大根据试行情况于2012年3月30日前对本预案的修改意见反馈中央电大考试中心。
2.根据本预案的精神,请各省级电大完善本省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并将应急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1月13日前报中央电大考试中心备案。
3.要求各省级电大对本次考试组织工作存在的隐患进行梳理,做好预防工作。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 洋 王冬鸥
联系电话:(010)57519085
传真电话:(010)57519083
电子邮箱:csc@crtv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考试中心
邮政编码:100039
附件: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中央电大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电大”)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以下简称“考试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指导和规范电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利益,建立、健全各级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电大系统考试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试卷保密安全管理规定》和《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电大考试组织过程中所涉及各环节发生的可能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依法监管。各级电大考试机构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加强考试各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考试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电大考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国电大考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各省级电大、地市分校及考点应分别成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本辖区内考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考点应急小组应当协调公安、保密、卫生、电力、通信等部门参加。
3.分级控制、快速反应。根据考试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波及范围,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考试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一)自然灾害
由于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台风、洪水等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二)事故灾难
由于火灾、建筑物倒塌、供水供电事故等殃及学校的事故灾难,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三)公共卫生事件
由于大面积暴发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四)社会安全事件
由于恐怖袭击、集体闹事、集体罢考、围攻冲击考点等事件导致考点外围环境混乱,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五)责任事故
由于试卷被盗、试卷丢失、试卷泄密等事件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考点考试组织混乱、管理失控,导致考试质量无法保障、社会影响重大的事件;由于交通事故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三、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电大考试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按照各级电大参与处理的程度将考试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和预警事件(Ⅳ级)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考试突发事件(Ⅰ级)
由中央电大直接参与处理的考试突发事件为特别重大考试突发事件。如以下事件:
1.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造成全国范围内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2.由于试卷被盗、试卷丢失、试卷泄密,性质为蓄意,而且通过网络迅速扩散,导致全国范围内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3.被新闻媒介曝光、而且社会影响极坏的各类考试违规违纪事件。
4.其他不可预测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二)重大考试突发事件(Ⅱ级)
由省级电大直接处理的考试突发事件为重大考试突发事件。如以下事件:
1.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造成本省范围内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2.由于试卷被盗、试卷丢失、试卷泄密,只扩散至本省,导致全省范围内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3.被当地新闻媒介曝光、没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各类考试违规违纪事件。
4.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突发事件。
(三)较大考试突发事件(Ⅲ级)
由地市分校或考点直接处理的考试突发事件为较大考试突发事件。如以下事件:
1.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本考点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2.由于试卷被盗、试卷丢失、试卷泄密,而且未扩散,导致考点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3.由于交通事故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试组织混乱、管理失控,导致考点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4.其他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
(四)考试预警事件(Ⅳ级)
考点发现有突发事件迹象但并未呈现出来的事件为考试预警事件。如以下事件:
1.失、泄密事件。电大考试前监测到试题和标准答案存在失、泄密可疑迹象,需进一步核实的。
2.其他突发事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或考点所在地人民政府启动有关应急预案,可能导致考点的考试难以正常进行的。
3.考点应急处理小组认定的其他考试预警事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级电大应成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统考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快速有效地处理考试突发事件,将其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一)中央电大
1.应急小组
中央电大应急小组是负责全国电大范围内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组 长:分管考试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校长办公室、考试中心、教务处、纪检、新闻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订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Ⅰ级考试突发事件的确定,实施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善后处理;
(3)指导省级电大对Ⅱ级及以下考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4)及时向教育部报告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展。
(二)省级电大
1.应急小组
省级电大应急小组是负责本省电大范围内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组 长:分管考试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校长办公室、考试、教务、纪检、新闻等方面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本省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订本省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Ⅱ级考试突发事件的确定,实施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善后处理;
(3)指导考点对Ⅲ级及以下考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4)及时向中央电大报告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展。
(三)地市分校及考点
1.应急小组
各地市分校及考点应急小组是负责本辖区内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组 长:分管考试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校长办公室、考试、教务、纪检、宣传等方面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本地区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定本地区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Ⅲ级和Ⅳ级考试突发事件的确定,实施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善后处理;
(3)向省级电大报告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展报告工作,必要时可同时直接向中央电大报告。
五、预警与监测
(一)预警
各省级电大应急小组成员应在考试之前就及时了解考生及整个考区的动向,应急突发事件工作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掌握本区域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包括考生考前、考中、考后的心理及社会新闻媒体关注状况,如有重要情况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中央电大。
(二)监测
根据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对有关考试安全进行全天候监测。
六、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事件报告
发生考试突发事件后,事发地的地市分校及考点应立即报告省级电大;省级电大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报告中央电大;中央电大视事故程度应上报教育部。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应急处理方案和已采取的处理措施等。
(二)应急响应
考点应急小组在报告考试突发事件的同时,应协调当地公安和保密等部门,立即控制知悉人员范围,判断和确定事件级别,按照预案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及时、果断、有效地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省级电大和中央电大应急小组可根据事件实际严重程度,对事件的等级进行调整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理措施。
1.Ⅰ级响应
发生Ⅰ级考试突发事件后,中央电大应急小组会同省级电大应当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
(1)对登载考试涉密信息的互联网等公共传媒,在第一时间内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阻止考试涉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2)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发布有关信息,及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和善后等工作。
(3)组成调查组赴事发地协助、督导案件查处和应急处理工作。
(4)依法追究对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5)及时向教育部报告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2.Ⅱ级响应
发生Ⅱ级考试突发事件后,省级电大应急小组会同地市分校及考点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
(1)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发布有关信息,及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和善后等工作。
(2)组成调查组赴事发地协助、督导案件查处和应急处理工作。
(3)依法追究对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4)及时向中央电大报告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3.Ⅲ级响应
发生Ⅲ级考试突发事件后,地市分校及考点应急小组应当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
(1)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发布有关信息,及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和善后等工作。
(2)组成调查组开展案件查处和应急处理工作。
(3)依法追究对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4)及时向省级电大报告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4.Ⅳ级响应
各级电大考试考务机构一旦监测到考试突发事件可疑信息的,应立即报告所在地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可疑信息一经确认达到预警级别的,以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发布预警信息,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将事件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三)应急终止
应急响应结束后,由确定考试突发事件级别的应急小组对考试突发事件进行分析论证,判定考试突发事件的影响或者后果得到消除或补救的,可以决定响应终止。
(四)善后处理
各级电大要组织对考试突发事件的原因、社会影响和处理效果进行评估,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
七、应急保障
各级电大要建立健全考试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和本级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支持,保证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交通运输与通信保障
各级电大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考试突发事件应急交通运输和通信保障方案,建立各级电大相关部门组织联络表,安排应急值守车辆,保证联络和应急处理交通运输通畅。
(二)队伍和技术保障
各级电大要针对可能发生的考试突发事件类型,建立与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适应的应急处理队伍和专家队伍,为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物资和经费保障
各级电大要设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用于组建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宣传、培训、演练,配置必要的设备、交通工具,保障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培训和演练
各级电大要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应急培训、演练方案,有重点的组织开展考试突发事件处置队伍和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考试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八、附则
(一)根据本预案,各级电大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实施方案。
(二)本预案指导全国电大考试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本预案由中央电大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2.中央电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附件二: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考试突发事件是指考试中发生严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或造成考试成绩无效的重大突发情况。根据考试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过程、性质、和特征,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责任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现例举如下:
一、自然灾害类
预案1:发生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台风、洪水等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
处置办法:
1.考前一周内,要主动与气象、交通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当地天气和公路畅通情况,在试卷领运过程中,要做好防灾的准备,及时将试卷运达考点,加强试卷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考试期间易发生的自然灾害,应早作准备,制定方案,强化防范措施,确保考试安全。
2.考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考点立即停止考试,对考生进行疏散,配合地方政府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如发生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和压埋的情况,立即上报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
3.考试结束后若发生自然灾害,要妥善安排好考生,加强与公安、卫生防疫部门联系,防止意外发生。
预案2: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考生无法准时到达考点
处置办法:
1.考点应准确统计因灾害无法准时到达考点的考生人数,立即逐级上报。
2.对因自然灾害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做好安抚工作,通知受影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免费参加下次统考,必要时启用备用试卷进行考试。
二、事故灾难类
预案3:因雷击、断电等原因,造成信息网络系统崩溃、设备受损、信息丢失
处置办法:
1.考点要规范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与电力、气象、通信等部门联系,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封闭机房或监控中心,保证考生信息安全。
2.将考生信息备份,认真做好稳定和善后工作;若信息未考盘备份,应立即报告上级考试管理部门,请示处置方案。
3.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时解决工作中薄弱管理环节。
预案4: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殃及学校的事故灾难
1.考试过程中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等突发性事故灾难,应立即停止考试,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紧急组织考生有序疏散,确保考生安全。
2.如发生人员伤亡,拨打120请求救助,若有房屋倒塌和压埋的情况,立即先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力求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3.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并请示上级电大处置方案。
4.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并要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预案5:考试期间出现疫情等因素对考试造成影响
处置办法:
1.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逐级上报。准确统计被感染考生人数,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2.若疫情属于一般性病毒或非传播疾病,可组织考生参加考试,若一时难以查清感染原因的,要做好防疫和隔离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对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要采取隔离措施进行考试,做好相应的防疫工作。
四、社会安全类
预案6:考试期间各考点、考场发现易燃、易爆物品等情况
处置办法:
1.考前和考试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考点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点或将可疑物品带入考点。
2.考点发现危险物品、火灾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公安、消防等部门,及时排除险情。
3.险情一时无法排除或危及考生安全的,经上级考试管理部门同意,可组织考生有序撤离考点。
4.相关部门要加强网络监控,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
预案7:考前和考试中,发生集体闹事、故意损害考试设施、罢考或与监考人员发生冲突
处置办法:
1.考前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诚信考试教育,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自觉维护考试秩序,营造和谐的考试环境。
2.对突发事件,考点要严加防范,及时处置,将事件控制在较小范围。
3.做好考生思想教育和安抚工作,尽快平息事端,对带头闹事、违法人员不准其离开考场,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4.若因监考人员行为不当或工作失误引发的矛盾,要更换监考人员,被更换的监考人员或劝离考场的考生若接触试卷的,在该科考试结束前进行封闭。
5.事件调查处理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
五、责任事故类
预案8:有关考试违纪被媒体曝光事件
处置办法:
1.核实媒体披露内容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2.及时控制现场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初步判断事件性质。
3.若媒体报道内容属实,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中央电大要介入调查。
4.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
预案9:试卷运送途中出现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
处置办法:
1.运送人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试卷安全;
2.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调动车辆替换事故车辆,接管试卷送往考点;
4.若试卷无法按时送往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缓解考生情绪,通知受影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免费参加下次统考,必要时启用备用试卷进行考试。
预案10:试卷在运送途中被盗、丢失
处置办法:
1.运送人员要保护现场,立即向学校领导应急领导小组。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奔赴现场,对事件进行分析判断并决策。若发现已经泄密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逐级上报至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
3.根据泄密严重程度及扩散范围,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方案,于第一时间通知考点采取应急措施。
4.事件调查期间要严格保密,密切监控网上有关信息,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
预案11:试卷在保密室、考点被盗、丢失
处置办法:
1.试卷管理人员要保护现场,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应立即封锁校门,不允许任何人员出入校门,更换试卷保管人员,限制原试卷保管人员活动范围,责成其详细写出书面情况。
3.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对事件进行分析判断并决策。若发现已经泄密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逐级上报至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根据泄密严重程度及扩散范围,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决定处理方案,于第一时间通知考点采取应急措施。
4.事件调查期间应严格保密,密切监控网上有关信息,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
预案12:考试前,发现有集体舞弊情况征兆
处置办法:
1.立即向上级电大考试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2.加强对考生的纪律教育和诚信考试教育,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和防范措施。
3.协助公安部门加强对考点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解决,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预案13:考试中,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
处置办法:
1.准确记录作弊考生人数、违纪事实,作好考生的教育和安抚工作,避免发生冲突。
2.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上报至上级电大考试管理部门,请示处置办法。
3.检看考点及周边环境,防止考点内外相互串通,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作弊。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解决,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4.协助公安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严厉打击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团伙作弊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事件调查处理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
2.加强对考生的纪律教育和诚信考试教育,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和防范措施。
3.协助公安部门加强对考点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解决,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预案13:考试中,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
处置办法:
1.准确记录作弊考生人数、违纪事实,作好考生的教育和安抚工作,避免发生冲突。
2.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上报至上级电大考试管理部门,请示处置办法。
3.检看考点及周边环境,防止考点内外相互串通,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作弊。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解决,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4.协助公安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严厉打击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团伙作弊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事件调查处理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