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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学校党委在教育体育局党委领导下, 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按照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支部的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一、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党委工作制度


(一)学校党委的主要任务


以党的重要思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保证和促进学校党建工作教学改革与发展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学校党委的主要目标


指导各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校党委各项决定团结组织学校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协助各科室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三)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


1.坚持党员学习制度,督促检查落实学习情况。


2.加强学校党支部建设导支部党组织工作。


3.落实学校党的组织生活及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党纪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坚持联系群众制度,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联系实际解决党员干部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


6.负责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保持党员的纯洁。


7.督促学校各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负责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内表杨、表彰意见和对违纪党员的处分、组织处理等工作。


8.支持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办理上级党组织和校党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10.坚持报告请示工作制度。按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认真接受监督和检查;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二、党支部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穿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组织规定,团结和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努力做好学校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职工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为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工作,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六)对要求式党的积极分子不断培养和教育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七)教育监督党员干部职工群众,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犯罪行业做斗争。


三、党员学习制度


为提高党建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采取自主学习、集中培训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


(二)学习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政治理论,党建业务知识,公文写作技能,本单位及其他单位党建工作先进方法、最新成果等。学习内容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党建中心重点工作,特别是区域化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做到学以致用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学习


(四)学习要有计划、有总结、有资料、有记录,并妥善存档保管


四、三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内容是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


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会议内容是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5.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主要内容是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四)党课。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党课内容是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教育

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员的发展质量,保持党组 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 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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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员教育方针出发,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在党支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要注重在 35 岁以下的青年干部职工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妇女中发展党员。


(三)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同时反对求全责备的关门主义。要注意积极、主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四)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1.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 队伍。


2.申请入党的的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培养教育满一年(表 现突出者,时间也可定为半年),经支委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负责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登记备案。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特色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 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通过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力,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4.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指定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5.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书面汇报1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等情况,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致少进行一次考察并根据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及时负责地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


6.党支部每年年底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党支部应及时将培养、考察、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


7.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对一些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群众拥护的优秀分子, 培养、考察期可适当缩短。


8.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凡没经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9.没有经过党的知识系统培训,或集中培训考试不及格者, 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和程序发展党员


1.对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讨论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并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后提交党员大会。


2.申请入党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请或党组织指定。


3.入党介绍人的任务是: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 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 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主要家庭成员等情况,如实向组织汇报;指导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在被 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对其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4.在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申请人被审议的情况,到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5.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因事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同志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6.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 通过党的组织活动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教育和考察。所有新入党的同志都要经过一年预备期的考察,才能申请并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党支部组织进行。


3.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完成任务的情况,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调动工作 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在六个月到一年;不具备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5.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讨论酝酿,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6.党支部要将上级党组织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宣布。


7.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和转正申请书、 教育和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六、民主生活会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


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10月份。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会议的筹备


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其它


1.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2.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3.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七、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活动。


(一)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及召开时间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半年一次党课。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2.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检查坚持党性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1.会前,要提前3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开展调研、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坦诚交流思想;组织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2.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3.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个人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主要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4.党组应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可以提前介入,加强具体指导;对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重新召开;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及时报告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5.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上级党组织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一次。


(二)评议要求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也可邀请党外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


(三)评议的基本内容: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否做到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是否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是否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完成上级和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同时,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提出评议的具体内容和量化标准。


(四)准确掌握政策界限,对支部每个正式党员都要按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评定一个格次。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但不评定格次。


(五)评议中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每个党员尤其是支部班子成员均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使评议工作增强公正性和透明度。


(六)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严格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提出处置(处分)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和办理处置(处分)手续。


九、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


(二)加强警示教育。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利用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


(三)加强行为教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干干净净为官、明明白白做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纪律教育。坚决执行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格按照规矩规则和程序办事,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学校的规章制度。


(五)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决不允许有案不报或有案不查的现象,更不允许打击报复举报人。


(六)严格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超标接待行为,不参加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


(七)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意识。所有党员应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二是完善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三是加强监督。党员干部要经常性地对照检查执行廉政建设制度的情况,并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必谈内容。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而不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