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0] 50号) 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动我省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审核评估,同意禹城市技工学校作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机构代码号为S000037140005。我校定于2024年4月14日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等级认定评价职业(工种)
序号 | 职业名称 | 职业(工种)编码 | 评价等级 | 计划考试人数 | 备注 |
1 | 车工 | 6-18-01-01 | 三级 | 80 | |
2 | 车工 | 6-18-01-01 | 四级 | 20 | |
3 | 电工 | 6-31-01-03 | 三级 | 80 | |
4 | 电工 | 6-31-01-03 | 四级 | 20 | |
备注:四级为中级
二、申报条件
1、五级工/初级工 申报条件:
(1) 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四级工/中级工 申报条件: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学院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三级工/高级工 申报条件: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申报资料要求:
(1)《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一份
(2)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承诺书一份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电子版照片(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4)身份证复印1张
(5)晋升等级的需提供原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如四级/中级工证书满4年以上可不提供学历复印件)
时间:2024年4月14日
地点:禹城市技工学校(禹城市迎宾路北首路西禹城市职教中心院内)
四、评价考核内容与方式
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合格。
1、理论知识考试: 采取机考方式考核,重点考核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核时间90分钟。
2、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操方式,考核时间90分钟。
五、公示认定结果
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面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其他事项
(1)考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2)因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推迟考试时间的,以具体通知为准。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长期有效。
七、联系方式
有问题请联系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534-8316212 18765446176
禹城市技工学校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