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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人民检察院 青少年法制教检校共建示范点的实施方案

  

  为实现司法、学校资源共享、联动维权,强化青少年的维权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经共同研究,由禹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在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检校共建示范点,共同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共同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预防青少年犯罪,推动“和谐校园”、“法制校园”建设,进一步营造学校的法律文化氛围,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检校共建”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沟通和交流,共同研究探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增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检校共建示范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丰富青少年维权活动内容,开展法制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效果,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打造“阳光校园”共同努力。
  二、组织领导
  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与禹城市检察院共同成立领导组织如下:
  组 长:袁学军 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党组书记、校长
  副组长:杨 雁 禹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
  察长
  成 员: 周大军 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
  刘会荣 禹城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
  察科科长
  昝 瑞 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政教处主任
  三、工作举措
  (一)在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开展“检校共建”活动,负责与学校联系沟通。检察院要结合实际,为学校的在校学生上好法律课;并且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优势,定期不定期邀请青少年学生前来接受法制教育,使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二)禹城市检察院未检科指派专人到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辅导、宣传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师生维权等工作,推行“检校共建”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构建预防犯罪体系,最大限度的增加校园的和谐因素。
  (三)适时组织本校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由学生担任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的角色,使学生真实体会法庭审判活动,梳理法律意识,提高法律信仰。
  (四)联合本学校共同为青少年学生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以健康、文明、爱国、守纪的氛围哺育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学校要切实担负起在校学生的教育、引导、管理责任,学校开设法制课程,安排教材、专职教师授课,学校政教处负责法制课的监督检察。
  (五)建立“检校共建”联系卡,并设立禹城未检微信群、禹城未检专用QQ和禹城未检专用邮,目的在于了解学生涉法信息,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解答,引导学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禹城市检察院对于在案件办理和宣传走访过程中发现的校园管理安全隐患,一是,及时提出预防违法犯罪的建议,二是,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有效遏制刑事犯罪易发多发的势头,有力震慑犯罪。
  四、工作制度
  1、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检校共建示范点工作的座谈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不少于二次,共同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同时研究看展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如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及维护未成年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工作。
  3、双方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贯彻依法治校基本方略,扎实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护航学生的美丽青春,实现“检校共建”,确保校园一片安全洁净芳菲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