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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德州市中等职业学校 和技工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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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德州市中等职业学校
和技工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全面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广大师生精神风貌和职业技能水平,推动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制度化、常态化,深化我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服务德州建设京津冀鲁技能型人才培养高地战略,经与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协商,决定2017年继续举办全市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举办。德州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和协调等工作,有关职业学校具体承办。

二、时间安排

大赛时间:2016928日—929日。

三、竞赛项目设置

本次大赛共设26个竞赛项目(详见附件1)。

四、参赛选手条件

参赛人员须为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以上的在校生,参赛选手年龄限制在20周岁(当年)以下;五年制高职二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可参加中职组比赛。

五、参赛办法

比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项目每校限报1个代表队(一校两牌的可由中职学生和技校学生联合组队)。每位参赛选手限报1个项目(另行规定的除外)。团体项目每队确定指导教师2人,单人项目每位选手只能确定1名指导教师。

参赛学生报名须上报资料如下: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2.学生1寸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名和选手姓名,供制作证件用);3.报名表;4.大赛回执。

上述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须于915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邮箱machao197410@163.com), 报名后不得更换参赛选手,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奖项设置

根据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参赛人数确定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市教育局将根据选手成绩选拔优秀学生参加省级技能大赛。 

七、大赛经费

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单位和各赛点承办及协办单位共同筹集。参赛选手食宿由参赛学校自行安排。

 

附件:12017年德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比赛项目

2:报名表和大赛回执

         

 

 

德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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