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放大学开放教育
小学教育专业(本科)综合实践环节实施方案
我校自2003年秋季开办的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将于2006年春季学期进行首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为保证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质量,组织实施好本专业的集中实践环节的各项工作,在中央电大小学教育专业(本科)集中时间环节教学大纲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作为各试点电大相应工作的依据。
一、毕业实践环节的内容和目的
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实践环节是本专业教育的最后一个教学阶段,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为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保证本专业教育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意见。
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实践环节包括教育实践(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两部分,共计8学分,其中教育实践(毕业实习)为4学分,毕业论文为4学分。
根据本专业的总体培养目标,教育实践环节应达到以下目的:
第一,注重学生运用本专业所学理论,在小学教育教学中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培养学生获取、利用和分析教育教学有益信息的能力。
第三,注重学生基本科学研究思维和严谨科研作风的养成。
第四,使学生熟悉毕业论文的撰写,并能够独立撰写毕业论文。
第五,使学生在基本科学思维和科研作风养成的前提下,能够独立完成毕业论文。
二、教育实践
教育实践是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对学生已学学科理论知识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旨在加强学生对教育教学的深入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教育教学的各个层面、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并为学生毕业后更好地投入实际工作打下基础。
(一)形式和内容
教育实践的形式为有关小学教育方面的社会调查报告。内容应包括:社会调查的题目;调查时间、地点、调查对象、调查过程;调查收集到的材料及其统计分析、并提出从中发现的问题;得出结论并提出对策、建议。
社会调查报告应针对小学教育教学与管理方面的某一教育问题或教育现象展开调查。社会调查报告的撰写要求设计严谨,步骤清晰,研究方法适当合理。调查资料与数据可靠,统计处理得当,计算准确,图表美观。逻辑推理严谨,结论可靠,与资料分析结果相符。调查报告应附有原始调查材料和原始数据。
(二)安排和要求
凡修完全部专业主干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学分60%以上的学生,均可参加教学实践(毕业实习)
1、 具体安排
学习教学大纲以及课程教学设计方案,明确课程性质及教学目标;
在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的引导下,自主学习文字教材和录像教材,集中辅导并复习科学研究方法,了解小学教学改革情况;
通过学习掌握教育实践的要求和毕业论文的撰写,确定实践目标、内容,并制定选题研究范围;
深入教学一线,开展教育实践,完成教育行动研究报告。
2、 相关要求
根据山东电大实际情况,教育实践的形式定为社会调查报告。
社会调查报告撰写的内容包括:社会调查的题目、参加时间、地点、方式、调查对象、调查过程、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调查收集到的主要材料及其分析、研究结论及自己的收获与学习体会等。
社会调查报告的撰写要求研究方法适当合理,资料与数据可靠,统计处理得当,计算准确,图表正确美观。
学生在教育实践的学期内完成调查报告。实践报告由学生独立完成,行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指导教师
1、担任资格
指导教师应由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教师承担。鉴于本专业的实际,在部分农村、边远、民族地区可以由少量初级职称教师担任,但必须达到本科和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从事两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
2、职责
根据本专业实践教学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确定选题,指导学生解决毕业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指导学生制订反映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
指导学生完成教育实践报告;
针对学生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给出教育实践评定成绩。
指导教师的工作要相对集中、数量适当,满足中央电大同意要求的“同届”指导学生总数不能超过“兼职15名,专职20名”的限制条件。
(四)成绩评定与验收
评定是对学生教育实践状况的全面考察,也是对学生专业能力的一种考核方式。
1、教育实践成绩由指导教师给出,由教学点初审,电大分校复审,省级电大验收,中央电大抽查、终审。
2、成绩评定依据:学生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效果,撰写文字材料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水平,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表现以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
3、社会调查报告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4、凡字数不足、内容不全、没有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未能达到必需的教育实践活动课时、未提交反映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书面材料或成绩不合格者、抄袭造假者等,按不及格处理。
5、凡社会实践成绩未达到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电大分校和教学点教育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间内进行。
6、教育实践不得免修。
三、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对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得到提升,创造性得以发挥。
(一)课题选择的原则、范围与类型
选题是进行毕业论文撰写的首要工作,与毕业论文的质量关系密切。恰当的选题可以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和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得到必要的本专业实践和科学研究能力的集中、全面的训练。
1、选题的原则
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
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总目标和毕业论文教学目的要求。
选题应注重科学性和前沿性。
鼓励学生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选择小学教育教学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课题进行研究。
鼓励学生选择具有一定探索性和创新性的课题,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指导教师应考虑学生选题在时间、方法、经费和实际条件等方面的可行性,确保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
一人一题,不允许数人共同完成一个题目。
2、选题的范围
(1)围绕本专业和自己教育教学的实践所进行的思考和创新。
例如:
小学教师必备的学科基础——谈心理学教学
现代化教学的技术支撑——谈信息技术与教育技术整合
探索人类的起源,认识社会的发展——小学生成长过程探微
如何使小学教师初步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探索
(2)小学教育专业各门课程所涉及的内容。
例如:
文学与科学:比较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小学美育与教师素质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比较研究
计算器用于数学教学的研究
教育数学中的模式研究
(3)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
例如:
小学生素质教育之我见
浅论教师教育中的素质教育
小学班主任工作刍议
论小学教育的社会实践
谈小学生的爱心教育
3、课题类型
(1)思辨型课题
这种课题主要是运用分析和综合的方法对自己提出的学术观点进行内在逻辑关系的分析,并说服读者,典型的是调查研究型课题。
调查研究型课题主要是通过调查研究的方式获取所需要完整资料和数据,经过数据处理与分析,进行必要的讨论并得出研究结论。
(2)说明型课题
主要是从某种研究对象、现象的结构、层次、要素、尺度的质和量的角度进行分析,使人们对这个事物、研究对象、现象的本身构成有所了解。这类课题是利用已有资料或工作中积累的大量可用资料(没有充分分析的或前人调查收集的资料),经过认真审核与整理,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研究结论并进行必要的讨论。此类课题研究应注意资料的可信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必要时应进行补充调查。
(3)论证型课题
论证型课题是在对大量有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该领域中具有实际意义的论点,提出充分的和有说服力的论据,得出结论。
论证型课题强调导论、正论和结论,要能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二)毕业论文的安排和相关要求
毕业论文在修完全部专业主干课程,已修课程达到最低毕业学分的80%以上时进行。修完全部课程、达到毕业总学分后完成毕业论文和考核工作。
1、毕业论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过程
——确定选题
——搜集、整理和分析资料
——编写提纲
——撰写论文
——论文答辩
2、毕业论文写作的相关要求
凡修完本专业全部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论文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不得免修。
学生专科阶段所做毕业论文不得直接或变相作为本科阶段的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主要格式内容包括: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所引用的文献及前人研究成果,必须注明相应的出处(包括作者、著作名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等)和资料的来源。
毕业论文应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应做到观点新颖、明确,材料详实、有力,结构完整、严谨,语言准确通顺。
毕业论文字数在5000以上,一般不多于10000字。
(三)指导教师的条件及职责
1、要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电大教学情况。
2、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
3、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全过程。检查进展情况,进行具体指导。
4、审阅论文初稿,指导学生修改。
5、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时间不低于8学时/人。
6、针对学生毕业论文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7、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在一个学期内,专职老师不多于15人,兼职老师不多于10人,以保证其有足够的指导时间。
(四)毕业论文答辩
1、答辩委员会组成
各试点电大应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该答辩委员会应由5—7人(电大专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人以上)组成。指导教师在其本人指导的学生答辩时不得担任答辩组成员,但可以列席。
2、组织答辩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后,应送指导教师审阅,并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做2次以上修改,直到指导教师认为合格,同意提交答辩为止。学生在提交文献综述、课题计划书、毕业论文后,方可获得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五)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包括三部分:
1、导师评价
学生完成论文后,导师应对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全过程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价,给出论文初审成绩。评价内容包括:
(1)学习态度;
(2)科学作风;
(3)课题研究能力;
(4)文献综述、课题计划书、论文撰写水平;
(5)是否按时完成课题计划等。
2、 答辩委员会评价
答辩委员会通过对毕业论文的审阅和听取论文报告,对毕业论文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提出终审成绩意见,报中央电大审查确定。评价内容包括:
(1)课题研究目的明确,立题依据充分,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2)课题设计严谨,步骤清晰,研究方法适当合理;
(3)调查资料与数据可靠,统计处理得当,计算准确,图表正确、美观;
(4)逻辑推理严谨,结论可靠,与资料分析结果相符;
(5)论文写作重点突出,结构规范,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无错别字。
3、对学生答辩过程的评价
重点考查学生对论文报告的组织与语言表达能力、辅助演示手段的制作水平和回答问题的正确性。
对于毕业论文考核不及格的学生,给予重新修改论文的机会。学生必须按答辩委员会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审阅,由所在电大择期组织重新答辩。
教育实习和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合格者,获得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考核8学分。